搬来新家后, 第一次下厨做煮饭婆。这是第一次煮的食物,还不错吃。以前都是妈妈或家婆煮,我都没真正煮过一餐。还记得第一次煮是五年级时,妈妈去了外婆家,自己就偷偷煎蛋,结果蛋是有得吃,手也有得吃炸油。手背被那油喷到,痛得很。当时还懂得拿牙膏来涂,现在还有一点疤痕。
以前妈妈时常叮咛说要学煮,不然以后嫁了也不会下厨。当然有妈妈煮,自己就懒惰学了。又担心学会了,以后每餐就要我煮,哈,懒惰的我还是不学算了。还好,可能有点妈妈的遗传吧!煮出来的食物还可以,不至于不能进口。
起初兴致勃勃还一星期下厨很多天,到现在只煮两三餐。不是我懒惰啦!是真的没时间,回到家都已经七点多,有时很塞车的话就八点多到家,每次煮好都要九点多才吃,收拾到来都很夜了。而且真的很赶,很喘一下。阿dear怕我太辛苦就叫我别煮了。但每天吃外面的食物好像不太好,特别多味精,吃了很口渴又不健康。
所以我想说那些有住家菜吃的要珍惜哦!如果你不能回家吃饭,要记得跟妈妈或老婆说一声,别让他们用心煮了,你又没回来吃。哈,以前自己就是时常这样,害妈妈煮了又没吃。
以下是我的作品。拍拍下,又懒惰每次煮好就拍照了,有时也因为太赶时间也忘了拍。
1 comment:
好厉害哦!没学过煮菜,还可以煮出这些看来很不错的菜肴,好佩服你哦。我也没学过煮菜,不知自己煮出来的菜可不可以入口,呵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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